蒙商银行兴安盟分行被罚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0日讯央行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兴安盟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显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行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兴安盟中心支行对其罚款人民币36万元。

张晋忠、隋占德、汤晓红、韩丹分别被罚款人民币3万元、2.5万元、2.5万元、2.5万元。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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