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贷还房贷?有“房奴”已遭殃 多家银行遭重罚
为了能够提前还贷省钱,不少小伙伴不惜铤而走险,听信各路资金中介的主意用经营贷置换房贷。只是,风险一旦暴露,就可能面临房钱两失的地步。
“前两年房贷利率都是5%以上,现在到了3%-4%,趁着利率低的时候,赶紧把自己的房贷用经营贷置换一下,利率就能降至3%附近,可以省下一大笔钱。”
这是近来不少资金中介面向“房奴”们喊出的推销口号,乍一看没啥毛病。面对这种一通操作就能降息省钱的诱惑,料想不少小伙伴都会闻之心动。
只是,事出反常必有妖。如果听信中介的话进行经营贷转贷,个人将可能面临重大的风险。甚至,参与经营贷转贷的银行,也可能难逃被罚的命运。

上述两条“涉房”违法违规行为,工商银行郑州金水支行被罚款90万元。
两日后,四川仁寿农商行书院路支行被眉山银保监分局罚款25万元,案由也是个人经营贷款违规流入房市,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无独有偶。通过梳理,年内被罚的银行机构还有招商银行济南分行、湖北大冶农商行、云南新平农商行、湖北当阳农商行、民生银行青岛分行、浙江瑞安农商行、邮储银行天津蓟州区支行、扶余市农信社等等。
其中,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被罚155万元;湖北大冶农商行被罚205万元;云南新平农商行被罚1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269.46元;湖北当阳农商行被罚130万元......
纵观这些银行被罚的缘由,不是涉及“经营贷、消费贷、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就是涉及“个人经营贷款管理不尽职”等字样。


而且,被罚金融机构中,大到覆盖国有大行、股份行,小到地方城、农商行,甚至农信社,这也足见在提前还贷潮之下,经营贷偿还房贷之风在国内的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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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警示
实际上,自去年以来,对于这股“歪风”的盛行,监管层面早有觉察,且一再提示个中暗藏的巨大风险。
就拿最近一次来说,昨日海南银保监局才刚刚发布关于违规使用经营贷置换房贷的风险提示,其中指出此类违规行为的三大风险。
首先就是骗取贷款或改变贷款用途的违法违约风险。经营贷顾名思义就是要用于生产经营的,如果拿去偿还房贷,一旦被银行发现,前文肖某的处境就是前车之鉴。
其次是资金链断裂的风险,经营贷和房贷在很多方面都有本质区别,包括贷款条件,利息、资金用途、期限等等。借款人如果没有稳定资金,贷款到期后不能及时偿还本金,就会产生资金链断裂的情况。
最后是经营贷置换房贷,资金中介会忽悠你申请一笔过桥资金,这类资金往往要收取高额服务费,利息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担得起的。同时,如果碰到不良资金中介,还可能将获得的用户信息非法出售,从而对个人信息安全造成隐患。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海南银保监局发文之前,广西银保监局、天津银保监局、陕西银保监局、河北银保监局等曾纷纷发文警示,呼吁消费者警惕不法贷款中介诱导违规转贷、提前偿还房贷的风险。

天津银保监局直指,一些不法中介发掘“商机”,宣称可以“转贷降息”,诱导消费者用中介过桥资金提前结清房贷,再到银行办理经营贷归还过桥资金。
然而,这种违规操作处处隐藏着违约违法隐患、高额收费陷阱、影响个人征信、资金链断裂、侵害信息安全等风险。
因此,天津银保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不法中介诱导,认清违规转贷背后隐藏的风险,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总之一句话,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经营贷置换房贷有重大风险,搞不好不仅不能省钱,反而令自己得不偿失。
